中新网4月6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6日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陈鹰、万木林提起公诉。
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陈鹰涉嫌受贿、内幕交易案提起公诉
日前,浙江工业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陈鹰涉嫌受贿罪、内幕交易罪一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鹰利用担任金华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华市双龙风景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浙江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陈鹰作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万木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云浮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万木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万木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万木林利用担任云浮市政府副秘书长,罗定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定市委书记,云浮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