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北京市召开第300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昂表示,目前境外疫情持续处于高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和局部交织态势,本市面临人、物双重输入风险,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加大。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在继续落实现有防控措施基础上,出台进一步加强外控内筛四项措施。
一是加强来(返)京人员管控。对所有来(返)京人员,在继续坚持原有管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落实个人防疫主体责任,抵京前或抵京后12小时内利用“京心相助”向所在社区(酒店、单位、村)等报备;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返京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提倡单位要求职工返岗前48小时内加做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之前采取居家办公。
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人群内筛要求。在原有“10 3”重点行业人群核酸筛查基础上,增加养老机构、学校、进口货物3类重点行业人群筛查,每周至少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可采取工作日每日20%比例开展。
三是完善进口货物筛查机制。强化物品检测要求,在继续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监测基础上,对所有进口货物如进口配件、水果、服装及国际邮件等,定期开展检测。
四是充分发挥抗原自测补充作用。对于集中隔离人员,在集中隔离初期第2、3、5天进行抗原自测,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对于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在开展区域人群筛查初期第2、3、5天进行抗原自测,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对于防范区人员,在开展区域人群筛查初期第2、4、5天进行抗原自测,第1、3天进行核酸检测。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主动配合各项防控措施,自觉履行个人防控责任。下一步,将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动态调整外控内筛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