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吉林市决定在社会面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4月5日13时至6日13时。具体时间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范围
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经开区。
三、检测方式(具体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一)不参加新冠病毒检测的人员
吉林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公布的无疫小区、无疫村居民。
(二)采取核酸检测的人员
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重点防范区域和4月4日检测中发现阳性病例的小区。
1.采取入户单人单管检测的人员
(1)重点防范单元的居民;
(2)“吉祥码”黄码人员;
(3)按照管理要求,本日应进行核酸检测的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2.需前往指定采样点参加混管检测人员
本次核酸检测范围内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人员。
(三)采取抗原检测的人员
4月4日进行核酸检测且所在小区未发现阳性病例的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无故不参加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对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参加混管检测的居民按单元、分楼层下楼,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即采即返。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吸烟、随地吐痰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三)抗原检测试剂由各城区、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社区(村)按人发放到户。采取抗原检测的人员在自测后需通过“吉事办”填报检测结果,若结果为阳性需第一时间报社区工作人员。
(总台记者 苑竞玮 姜智)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