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3日电 据“网信三河”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3日,三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称,全市居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原则上不得离开三河外出。因就医、就学等情况必须外出的,需在外出前24小时内向社区(村)报备行程,外出后严格做好自身防护,返回后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
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执行疫情防控行程提前报备制度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行程报备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备主体
(一)市民外出报备。全市居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原则上不得离开三河外出。因就医、就学等情况必须外出的,需在外出前24小时内向社区(村)报备行程,外出后严格做好自身防护,返回后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
(二)外地人员来三河报备。自外省(市、自治区)来三河人员,需要提前3日主动报备行程。本省外市来三河人员,需提前1日主动报备行程。因故未完成行程报备的,在到达我市区域时,及时向街道(镇)报备行程。每人每次来三河均需如实报备。
二、报备事项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单位、手机号码及其他必要身份信息;
2.拟前往的目的地及途径地,出行时间及预返回(抵达)时间;
3.拟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车次、航班号等信息,拟自驾的车辆车牌号;
4.核酸检测时间及检测结果等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三、报备方式
我市市民外出向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报备,域外人员来返三河向目的地所在街道(镇)报备。各街道(镇)、社区(村)要将具体受理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及时向居民发布,并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有人值守,微信随时回应。
四、防控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返三河,如已经到达三河或有特殊原因必须来返三河的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费用自理),7天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及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人员要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单人单户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要落实集中隔离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须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五、报备责任
1.需报备人员必须确保申报登记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2.未主动报备人员,如集中隔离,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
3.对于我市未报、瞒报、谎报行程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通知用人单位严肃处理,通知信用管理部门予以信用体系惩戒;对于外省市来我市人员未报、瞒报、谎报行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函告当地信用管理部门予以信用体系惩戒。
4.对于应报未报、瞒报、谎报有关信息,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引起传播严重危险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