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山东3月以来查处各类涉疫违法案件210起
中新网济南4月2日电 (吕妍)山东省人民政府4月2日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申延军表示,疫情防控过程中,山东公安机关对故意隐瞒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等不服从疫情防控规定、造谣传谣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及时依法处理,3月以来查处各类涉疫情违法案件210起。
申延军举例说,惠民县陈某从外地返回后,未按要求向社区报备,也没有参加核酸检测,并且在防疫人员明确告知其需居家隔离观察后,仍私自外出,其行为扰乱了防疫秩序,构成违法,被依法拘留。
“山东立案侦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刑事案件11起。”申延军表示,莱阳市黄某、王某在疾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刻意隐瞒外出务工和旅居史,未按要求报告行程,并且多次进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后经核酸检测呈阳性,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高唐县王某,在疾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拒绝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提供真实情况,隐瞒行程史,其核酸检测为阳性,造成疫情传播严重风险,以上人员均被刑事立案侦查。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每个公民共同的责任,希望广大民众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申延军说,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以及造谣传谣,恶意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伪造、变卖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等证明文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及时依法打击处理并公开曝光。
此外,发布会通报,为防止疫情输入,山东全面强化入鲁返鲁人员管理,所有入鲁返鲁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从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来该省的人员,按规定落实相关隔离检测措施。(完)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