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统筹调度破产审判工作,确保今年企业破产积案清零,3月28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聚力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全面夯实破产审判工作“三统一”管理基础,做好破产积案攻坚的思想准备和行动准备。同时,要求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加强联动,确保2022年营商环境考评中“办理破产”指标进入优异等次,二季度要紧紧围绕破产积案清理、执转破、僵尸企业出清、预重整、宣传报道、破产审判团队建设以及加强管理人的监督指导等方面开展工作。
全市两级法院要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工作侧重点和办理破产指标提升方案与破产审判考核办法之间的有机联系。尤其是各基层法院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破产团队成员必须掌握文件内容,做到心中有本明细账。
把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走实走深。府院联动常态化不能流于形式,要有实效;不能满足于常规动作,要对破产审判中深层次问题展开讨论,形成规范。
统筹好旧存案件清理和执转破案件审查立案工作。要统筹好旧案清理和执转破审理,协调好执行部门与破产审判部门工作衔接等事宜。
实现法院与管理人同频共振。管理人要与法院朝同向发力,良性互动。要严格执行管理人个案考核和年度考核,实现管理人队伍的有序更新。
拓宽破产企业资产处置渠道。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利用好地方政府宣传推荐渠道和招商引资政策,同时积极探索借鉴资产处置服务外包模式,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快速、精准处置破产企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