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服务绿色发展 聚焦民生诉求 拓展监督领域
分宜县检察院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近年来,分宜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担当起“公共利益代表”的责任,紧紧围绕分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聚焦办案质效,为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服务绿色发展,紧盯生态保护“责任田”。针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的分宜县矿山企业污染环境问题,该院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大局,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积极履职强作为,对部分矿山企业污染环境问题,依法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对部分关闭矿山怠于履行生态修复问题,依法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2家矿山企业按照通报问题进行整改,3家矿山启动生态修复工作。完善机制强保护。在办理该批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分宜县矿山企业非法占用林地现象较重,生态环境一直处于被破坏状态。为保护生态,该院积极牵头与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制定了《关于办理涉林案件中适用“补植复绿”措施的意见》。该机制建立以来,共对9件生态环境领域案件进行适用,促使案件当事人补植林木336余亩。诉源治理强监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分宜县某采石场、分宜县某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矿山企业非法占用林地问题,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抓好林地使用审核审批手续,对非法占地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有效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
聚焦民生诉求,拧紧群众利益“安全阀”。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牢牢站稳人民立场,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保障群众“脚底安全”,开展整治问题窨井盖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和产权单位检查全县各类窨井盖13648个,发现并更换问题井盖210个;督促属地乡镇专项拨资6万元将界溪湿地公园2座危桥进行修缮;针对居民反映府前南路自来水公司北面污水沟渠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一周内修缮了一条高1.2米、长180米的行路安全防护墙。保障群众“灶台安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监督,办理瓶装液化气经营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15件,督促依法取缔乡镇非法燃气经营服务点13家,重新选址申报燃气经营服务点9家。保障群众“行车安全”,开展“行车难、停车难”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拆除19500把电动车私装遮阳伞,拆除违规圈设停车场设施2处。推动县安委会出台《分宜县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办理的“督促整改违法建设停车场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拓展监督领域,筑起平安建设“防护墙”。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通过办理一个案件,推动治理一片,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呵护人民健康,开展食品药品“四个最严”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市场上未取得食品登记证擅自违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县内未取得食品登记证的11家烟熏制品作坊进行整治,行政处罚8.6万元,食品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烟熏制品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爱护生命之源,开展“守护鄱阳湖”专项监督行动,依法督促关停污染企业3家。针对水利部督导“分宜镇池塘村修建矮圩、圈围水域”问题,通过磋商,推动了持续50多年的圈围仙女湖水域问题整改,保护了仙女湖流域的水生态环境。办理的“督促整治违法圈围水域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守护红色遗迹,开展“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专项监督活动,在2020年成功办理的刘辉煌革命烈士墓设施修缮一案基础上,督促属地乡镇对葱友春、陈斌烈士墓修缮一新,用法律手段捍卫英烈荣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来源:新余日报 通讯员刘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