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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太太被认为是“高危的职业” 如何能安心带娃

2022-03-24 10:11 工人日报   刘羡  阅读:375 

  全职太太如何能安心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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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不少女性离开职场,回归家庭当全职太太。如何从制度设计层面及司法实践中,为她们提供权益保障,受到越来越多关注。

  “全年无休”“失去自己的发展机会和选择的权利,没有自己的生活”“与社会脱节,没有自信”……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不少女性离开职场,回归家庭当全职太太。然而,全职太太并不受年轻女性欢迎,被认为是一份“高危的职业”。

  现状

  孩子没人管 经济压力大

  1979年出生的陈涓琳(化名)在成为全职太太以前是深圳一家证券公司的开户柜员。

  “老大是早产儿,身体特别差。上幼儿园期间休学了一年,每天下班后我还要抱着他排队看中医,晚上自己给他做艾灸。”谈起成为全职太太的原因,陈涓琳称是没办法,最开始是老大需要人照顾,后来有了二胎就更离不开了。

  “每天早上6点多起床后,开始准备早餐,7点多送小孩上学,回家再收拾早餐碗碟,并准备午饭。11点多去接孩子放学,午饭后带他到户外活动。下午2点再次送孩子去学校,回到家开始收拾、整理。4点多小孩放学,接回来后辅导作业,开始准备晚饭……”这是陈涓琳成为全职太太后的“每一天”。

  经济压力大是陈涓琳最大的苦恼。她告诉记者,这些年来,自己几乎没有个人消费,首饰不戴、化妆品不抹。家庭基本没有存款,最希望的就是安稳,经不起任何变故。

  和陈涓琳相似,出生于1997年的吴曦(化名)也是因为孩子没人照顾,离职当起了全职太太。

  “我也是没办法,请育儿嫂照顾宝宝,家里没人看着不放心;这两年也会要二胎,打算二胎孩子上幼儿园了再出去工作”。吴曦最大的苦恼是“不被理解”,“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一天到晚围着米油盐、纸尿裤转,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最后却换来一句——在家带孩子能有多累,又不用赚钱养家!”她说自从有了娃,自己就像24小时全天候不定时上班,跟丈夫发句牢骚,还被认为没事找事。

  担忧

  与社会脱节 重返职场难

  不自信、很自卑是陈涓琳对自己的评价。采访过程中,她多次强调“不知道能做什么,就像是个没用的人”。

  “年龄大了、学历也不高,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很迷茫。”陈涓琳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孩子上学后,她多次尝试找工作,却屡屡碰壁。在她看来,主要原因是脱离职场太久了,自己没有“保持充电”,学历不高、经验不足,与高学历的年轻人竞争岗位,毫无优势可言。

  陈涓琳所苦恼的,正是吴曦母亲所担忧的。因为是否工作的事,产假期间吴曦就和母亲发生了多次争吵。由于婆家经济条件优越,吴曦没有经济负担,可她母亲却认为,年轻人应该靠自己,起码得有能力赚钱养活自己。

  “妈妈担心我生完二孩大些后再找工作,离开职场久了,没有工作经验,不好找工作。”吴曦直言,自己也很矛盾,既想照顾好孩子,又担心与社会脱节时间久了,重返职场太难。

  吴曦觉得,母亲坚持让她出去找工作,还有一个原因是担心如果婚姻发生变故,她无法养活自己。“毕竟没有哪对夫妻能保证一辈子好好的。”她说,自己没有任何存款、收入,而家里资产也都是婚前财产,若是发生变故,会很被动,单是争夺孩子抚养权,都没有优势。

  与社会脱节,重返职场难,找工作处处碰壁……在许多女性眼里全职太太算是一份“高危职业”。

  保障

  离婚给予家务补偿 保持回归职场能力

  近年来,在离婚诉讼案件中,不少全职太太关于家务补偿款的诉求均被支持。《民法典》打破了原《婚姻法》有关适用家务劳动补偿制度需满足夫妻分别财产制的前提条件,从立法上确认了家务劳动的独立价值,为照顾家庭付出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在离婚时请求家务补偿扫除了法律障碍。

  结婚五年,婚后育有一女的夫妻梁乐、李芳(均为化名)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矛盾,最终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审理过程中,李芳提出因怀孕和照顾年幼的孩子,其婚后一直没有工作,要求梁乐向其支付家务补偿款2万元。

  法院认为,梁乐和李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同意离婚。而李芳婚后因怀孕和抚育子女负担较多家庭义务,未再继续工作而无经济收入,梁乐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结合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已分居的时间及梁乐的收入情况等因素,判决梁乐一次性支付给李芳家务补偿款1万元。

  “争议焦点是补偿金额过低。”广东耀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爱东表示,《民法典》关于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从立法目的看,补偿并不是对劳务贡献本身的价值对价评估,实际上是一种带有强烈精神鼓励味道的价值观引导。

  张爱东认为,遭遇离婚时,真正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利的全职太太比例并不高。长期脱离职场,她们往往对未来有种恐惧感,且对丈夫的财产状况了解不多。“司法实践应该加强离婚案件的财产申报制度,现在实践中财产申报往往没有很强的执行力,甚至很多法院并不要求申报,这就导致财产很容易被隐匿。”

  “全职太太权益保障问题法律已经有所关注,但是总体规定比较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直言,“劳动保障型太太”并不是一个可行的建议。通过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上的机制让用人单位承担额外成本,可能导致全职妇女再次进入职场的困难,比如工龄累计,工龄目前的主要意义在于带薪休假、病假等的计算,如果全职妇女的家庭劳动时间也计入工龄,将会导致女性更加被劳动力市场排斥。另外,全职育儿和在家休养的界限有时并不确定,因此在技术上也存在问题。

  “从国家层面来说,最直接的就是将这些人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这个目前已经基本做到了;社会救助法也可以为陷入生活困境的全职太太提供救助。”沈建峰认为,从未来制度发展来看,应当为育儿的男女职工提供由社会保险提供补贴的更长育儿假;从鼓励生育和保障全职太太权益的角度看,也可以考虑为因育儿而全职的妇女提供育儿补贴。

  刘友婷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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