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河南省太康县在中心城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22日,检测结果显示1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1)和2例初筛阳性人员(初筛阳性人员1、初筛阳性人员2)。同日,病例1经当地市县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太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相关人员情况,具体如下:
病例1:工作地址:太康县建设路合众轩烩面馆,现住址:太康县支农路东段。
3月15至20日,在合众轩烩面馆上班,晚上返回家中。
3月21日8时,到支农路团结路清华池浴池检测点做核酸后到合众轩烩面馆上班,10时有发烧症状。
3月22日,核酸初筛结果阳性,后转至郑州定点医院。
初筛阳性人员1:现住址:太康县纱厂家属院。
3月15日,在家未外出。
3月16日12:20到周口高铁站接人,14时在合众轩烩面馆就餐。
3月17—21日,在家未外出。
3月22日,转至集中隔离点。
初筛阳性人员2:系初筛阳性人员1的女儿,就读于太康县工业小学。
3月15至18日,每天7时左右上学,中午11:40放学后回家。13时上学,17:50放学回家。
3月19至20日,在家未外出。
3月21日,7时左右上学,中午11:40放学后回家。13时上学,17:50放学回家。
3月22日,转至集中隔离点。
(总台记者 张芷旖 周口台 太康台)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