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3月21日电 (记者 张一辰)记者21日从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获悉,该局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缴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两只。
2022年3月初,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根据线索举报,辖区有群众非法饲养野生动物。高新分局环食药侦大队联合细柳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摸排工作,3月16日,民警对姜仁村某生态园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猴科动物两只。经陕西省动物研究所鉴定为普通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图为警方缴获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 西安警方供图经调查,警方于当日抓获嫌疑人罗某(男,53岁)。据其供述,其中一只猕猴是2020年10月份,在秦岭出山口一陌生人处花3000元购买,自己知道猕猴是国家保护动物,但出于好奇在家里饲养,饲养一段时间后,把猕猴送往姜仁村某生态园处寄养。另一只猕猴是该生态园饲养员张某于2021年11月份在生态园门口捡拾后饲养至今。
鉴于查获的两只猕猴因不具备独立的野外生存能力,不适宜放生,警方已将猕猴移送到西安市野生动植物管理保护站,待时机成熟再进行野外放生。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编辑:陈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