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不要再那么“温柔” 以体育人、以体育心
作者:陈少青
【思想汇】
编者按
刚刚结束的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给全世界的青少年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体育课,运动员们奋勇拼搏的体育精神和优异的竞技水平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特别是00后运动员谷爱凌、苏翊鸣等在文化学习与运动训练上协调发展,体教融合的成功促使我们深入思考新时代学校体育的育人方式与育人价值。《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实现学校体育以体育智、以体育心的独特功能,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为了实现新时代的体育目标,学校体育和家庭教育必须协同一致,改变当下过于“温柔”的体育课,从身心发展的视角透视体育的特征与规律,打开束缚学生享受运动乐趣的“围栏”,以协同育人的机制,全面推进以体育人。
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状况堪忧
相对于运动员所接受的“金字塔尖”式培养,学校体育更像是雕砌金字塔的底座,带有基础性和全面性,难度相对较低。当前,我国中小学生的健康状况堪忧,更加凸显了以体育人的重要性。在身体方面,《中国儿童发展报告》(2021)对比全国7~18岁儿童在2010年、2014年、2019年的体质与健康数据发现,儿童青少年的柔韧素质出现好转;下肢爆发力全面下降;速度素质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女生和中学生有所改善;力量素质女生和小学男生有所提高,但中学男生持续下降;耐力素质总体呈现下滑趋势,中学生有所提高。
同时,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越来越突出。《中国青年发展报告》(2018)显示,17岁以下儿童青少年中,有约3000万人受到各种情绪和行为问题的困扰,其中12~16岁青少年情绪和行为问题检出率高达19.0%,男孩发生率高于女孩,且发生率近年来一直在升高。在2020年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开展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素养调查中,约三成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得分低于60分,80分以上的占19.9%,这些数据显示出中小学生心理问题的严重性。
干预与改善这些身心健康问题,体育是有效手段之一,学校体育是以体育人的主阵地,必须切实发挥作用。
较低的运动强度难以达成强身目标
长期以来,学校体育存在强度低、负荷小、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难以对学生的心肺功能产生有效刺激,有专家对此现象感到痛惜,形象地称之为“三无七不”体育课,即无难度、无强度、无对抗;不喘气、不心跳(加速)、不出汗、不奔跑、不扭伤、不擦皮、不长跑。
有效的身体活动与儿童青少年的心肺健康紧密相关,按照世卫组织推荐的运动量,儿童青少年每天应至少累计达到60分钟的中、高强度身体活动,包括每周至少3天的高强度身体活动和增强肌肉力量、骨骼健康的抗阻活动。如果强度过低,即使开齐开足体育课,也难以达成强健身体的目标。以目前每天一节40分钟体育课来看,除去热身准备与整理结束部分,基本部分约28分钟,以小学每班40人的教学规模,假定一节复习课的练习密度高达50%,则实际有效运动时间约14分钟,如果没有课外锻炼,远远达不到应有的运动量。
没有竞赛与对抗无法取得健心成效
体育源于游戏,竞争与对抗是游戏的属性,在竞赛中体验体力对决、智力博弈和团队协作等是体育游戏的价值与魅力所在,也是儿童青少年喜欢接受的教育方式。
然而,目前儿童青少年在学校参与的比赛太少,媒体报道中小学体育活动“注水”现象普遍存在,“温柔”体育课大行其道,就连最体现比拼精神的运动会也一再“瘦身”,取消长跑、体操项目等,幼儿体育则存在“小学化”重、“花架子”多的倾向。在这些“蜻蜓点水”式的体育活动中,生活与学习中的不良情绪得不到释放,紧张氛围下的抗挫、抗压能力得不到磨炼,集体竞赛中的团队协作精神、规则意识得不到培养,体育角色特有的责任感与归属感无法体验,由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而建立的自信、勇敢、乐观等品质培养不断弱化,相应地,健全人格与锤炼意志失去载体,育心目标难以实现。
安全责任束缚体育教师的工作热情
在党和国家大力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双减”政策落地实施的背景下,如何将科学有效的锻炼落到实处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如果说有效、有趣的体育教学取决于教师的业务水平,那么具备能力而无法放手去做则属于管理体制问题,其中最关键的是体育运动中的“安全责任”归属问题。
一方面,家长的认识发生了转变,逐渐接受体育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方面的独特价值,另一方面,对运动属性的认知仍停留在较为肤浅的层面,如不能太累,不能受伤,不能在运动中出现冲突,如果出现类似状况,那势必是教师的责任,不是监管不到位,就是教学组织有纰漏。笔者多次和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谈及此问题,教师们坦言,不是没人教,不是不会教,而是不敢教。
校园体育文化不能满足学生的心理需求
校园体育文化是学校所具有的特定的精神环境和文化氛围,是创建体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具体体现,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对于学生形成体育认知和养成锻炼习惯具有显著的导向作用。
整体来讲,我们的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相对落后,缺少对体育知识的宣传和对运动氛围的营造,浸润式运动环境营造不够,缺少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学内容的陈旧致使学生“喜欢体育,而不喜欢上体育课”的现象长期存在。走进中小学校园,看到更多的是学科知识竞赛的排行榜以及艺术、科技等获奖公告,很少见到对体育特色的宣传和对校园体育明星的塑造,此外,传统、单一的教学模式也无法满足新时代学生个性张扬的心理需求。
面对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实困境以及学校体育长期以来存在的顽疾,基于以体育人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全面性,抓落实、增实效、家校共建、协同育人势在必行。
学校:更新课程体系,完善制度保障
在学校层面,要更新课程体系,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为教师提供有力支撑。
首先,学校体育是以体育人的主阵地,高效、科学、系统的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是促使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石,学校体育课程必须包括对学生身心发展具有基础价值的田径、体操和大球类内容,以安全为借口取消的耐力跑、跨栏跑、投掷、单杠、双杠、跳山羊、球类对抗与比赛等项目应回归校园,以高质量的课程设置将带来高标准的健康效益。学者哈德曼通过国际调查发现,在英国、美国和日本的体育课程设置中,游戏比赛、田径和体操分别占小学和中学课程内容的77%和79%,这些内容未来对学生进行项目教学的基础,其课程设置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其次,伴随着“有密度、有强度、有对抗”体育内容的执行,可能会给学生带来一些运动损伤,对“安全责任”的认定成为焦点,也是家校之间无法绕过的关键一环。对此,学校一方面应通过规范课程开展、提升教师素养等手段,尽力避免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另一方面,一旦发生运动损伤,是教学事故还是正常现象,应由上级教育部门予以认定,若有家长投诉或起诉,同样应由教育主管部门应诉解决,对学校和教师的责任给予公正认定,如果一旦发生问题便一味追责教师,不仅会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而且他们面临的压力和自我保护的心理将继续催生“温柔”体育课,不断取消带有难度的教学内容,长此以往,变成因噎废食。
教师:转变教育理念,提高业务素养
在教师层面,要转变教育理念,提高业务素养,适应时代需求。我国学校体育长期实行“三基”教学(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基本技能),教师对新时代教育理念的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部分教师对体育的认知仍停留在技能与健身的层面,尚未认识到体育对人的思想产生的重要影响。实现立德树人、以体育心的目标,在内容与方法上还处在探索阶段,教师要与时俱进,转变教育理念,深入思考与践行体育在健全人格与锤炼意志方面的独特价值。新时代的体育教学,需要教师全面提高业务素养,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运动技能形成规律,科学、规范、安全施教。虽然有些运动损伤并非教师的责任,但严重的教学事故必然违背了教学规律,如运动猝死的背后一定存在学情分析不够,未按照循序渐进、区别对待原则,以及晕厥后未采取及时的急救措施等隐性问题,必须严加避免。
此外,为实现体育健心目标,教师有必要多学习教育学与心理学的理论,以大教育观看待体育教学。如以体操跳山羊来培养学生的勇气和自信,按照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制订一个“跳一跳,能够到”的教学目标,即采用程序教学法,设置“小步子”,对心理畏惧的学生,可由教师蹲下让学生支撑跳过,这比面对冰冷的山羊更能激发学生的斗志,如赞可夫所说:“教学法一旦触及到学生的情绪和意志领域,这种教学法就能发挥高度有效的作用。”对于那些动作熟练的学生,可增加山羊高度或过渡为跳马,以新的成功满足学生的挑战欲望。这些都需要教师学习、深究儿童心理学,钻研教学法,提高业务素养。
家长:理解体育真谛,促进家校合作
在家庭层面,要理解教育真谛与运动属性,给学校和教师最大的理解与支持。有专家指出,体育与美育是家校合作的短板,补齐短板是当务之急,提高儿童的身心健康水平,首先应该重视家长的理念提升。在我国,部分家长尚未充分认识体育对于儿童开发心智、健全人格的重要意义,儿童在游戏比赛中所应经历的失败挫折、矛盾冲突、规则惩罚等社会适应教育被部分家长理解为一种伤害。
其次,部分家长对运动属性与安全责任的理解有待提升。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运动风险是指学校体育运动过程中可能发生人员身体损伤的风险,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是指体育运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身体损伤后果的事故,“可能”二字说明了运动风险是无法完全避免的,学校理应尽量保护学生,但只要动起来,就有受伤的可能性,作为家长要理解和接受这个风险。对运动事故的认识,教师和家长也存在差异,教师认为擦伤、磕伤、挫伤、扭伤、崴脚等都是运动的常态,如果此时家长将责任归结为教师行为,矛盾便会产生。
最后,家长要辩证地看待儿童运动、受伤与成长的关系。运动对儿童健康成长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体育的教育是缺失的,在安全方面,研究显示多运动才能让孩子更安全,运动中的磕碰有利于培养儿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较好的平衡性、协调性、肌肉力量与灵敏反应等提高了危险来临时的应对能力。另一方面,遵循规律的教学一般不会引起严重的运动伤害事故,学生在学校体育中所承受的风险基本可控,在体育教学中“海恩法则”同样适用,即一次大的教学事故通常存在诸多不合理因素,只要教师进行规范教学,学生科学运动,伤害事故概率便会极低。
总之,“温柔”体育课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安静的课间十分钟”不利于激发儿童的天性,运动风险责任束缚了教师的工作热情。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健全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安全管理、进行安全教育,同时,着力引起树立学校、师生、家长对体育教育的科学认知。
(作者:陈少青,系首都师范大学体育教学研究部副主任) 【编辑:卞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