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一起来看看如何影响你我的生活!
1健康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实施
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该法提出,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国家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家组织居民健康状况调查和统计;国家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健康工作计划,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2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暂不处罚
3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将覆盖全国
第一批已于4月25日起推行,第二批将自6月20日起推行,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实现全国全覆盖。
属于6年内免检车辆的,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4《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实施
5北京患流感戴口罩、公筷入法
6山西:正式实施垃圾分类
2020年4月1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实行分类投放的,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规定》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7甘肃:强行携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将被罚款
8安徽:婴幼儿配方食品设立专柜
9《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施行
10上海:加大骗保惩戒力度
修订后的《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于6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市、区医保局责令退回已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处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费用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办法》提到,上海市医保局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评估机构和定点护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以及其他个人的失信信息,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归集,并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