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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6月1日起,严查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行为!

2020-05-31 11:22 分宜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1508 

2020年6月1日起

全国将开展“一盔一带”守护行动

严查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的行为

助推驾驶员及乘客养成安全习惯

什么是“一盔一带”

“盔”指的是头盔

“带”则是安全带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

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

而其中很多事故都是由于

驾驶员或乘客

未规范佩戴使用头盔或安全带

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因此全国交警将统一开展行动,严查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的行为。

@所有分宜人

无论你是骑电动车、摩托车还是开车

都要注意啦

6月1日起

交警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为什么启用电子监控抓拍系统抓拍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水平,有效提升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伤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署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根据行动要求,新余公安交警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对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将启用电子监控抓拍系统进行取证,并依法处罚。同时,加大民警现场查处力度,最大限度的确保行动落地见效,促进驾乘人员自觉养成依法、规范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

“驾乘人员”是指哪些人?

驾驶人和乘坐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处罚标准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驾驶人处罚标准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将处以二十元罚款的处罚。

乘坐人处罚标准和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乘坐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处以十元罚款的处罚。

养成系安全带、佩戴头盔的习惯

关键时候可以保护生命

否则,电子监控+路面交警随时会抓拍、查纠!

骑摩托车切记要把头盔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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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身边的家人、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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