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中央定调!农村有地的恭喜了!

2019-11-29 18:14  阅读:12143 

眼看再过几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就要到期了,到期后的土地怎么承包?农民的切身利益怎么保障?这些问题成了农户最关心的事儿。

就在前两天,好消息来啦!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下发,不仅给广大农户吃下了“定心丸”,对未来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流转以及农村长治久安作出明确部署,为农村土地改革设定了新方向,资本市场也用涨停给出强有力回应。

细读意见,你会发现两个关键词“不变”和“变”,这会给老乡们带来哪些真实惠,一起来看看吧——

不变!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长久不变”是这次发布意见的最亮点,也是给农民的最大“定心丸”。深化农村改革,其实主线就是要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明确指出,这次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长期稳定的。

那么具体来看,这次意见中到底提及哪些“长久不变”?

1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意见明确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2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延包,是这次意见的重中之重。意见明确了现有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承包期再延长30年,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

3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目的就是为避免承包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分。进入新的承包期后,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要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服务,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4进城落户不会被强迫弃地

意见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土地承包权要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对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权或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也可鼓励多种形式流转承包地经营权。

对长期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和纠正弃耕抛荒行为。

变!

老乡们腰包更鼓了,底气更足了

不难看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意味着政策得到延续,从而实现以不变促大变——让老乡们腰包更鼓、底气更足。

承包期再延长30年,能够给农民带来不少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民既可以沉下心来搞生产,也可以放心流转土地经营权,还可以安心进城务工。

1生产创收底气更足了

对于安心搞生产的老乡们来说,承包地延期30年,而且不会被打乱重分,确保了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绝大多数农户原来包哪个地,还是哪个地,老乡们安心生产创收的底气更足了。

2腰包更鼓了

对于流转土地的老乡们来说,多加30年,就能够多收30年的租金。按每户耕地7.5亩、平均流转价格500元一年来算,相当于给每户发了十几万元的大红包,老乡们腰包变得更鼓了。

3进城生活更舒心了

对于进城务工的老乡们来说,一方面可以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将承包地转让或者退还集体。另一方面,也可以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或者通过代耕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多种选择,让老乡们可以安心进城生活。(来源:经济日报)

210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