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朋。
2月28日,湖南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召开。开福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周建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办案人员。这位脸上时常挂着憨厚笑容的检察官,生活中总是沉默寡言,不拘小节,工作中则透着一股憨劲。提起他,同事们个个都竖起了大拇指:“必须给我们的‘憨憨坨’周建朋点个赞!”
憨干:素质过硬,业绩突出
周建朋扎根基层10年,始终坚守在刑事检察业务工作最前线,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包括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各类重罪案件400余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00余件。周建朋在审查每一起案件时均能坚持严把案件质量关、定性关、证据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多个案件被上级检察院表彰。
2019年承办的韩宗仁等抢劫、非法拘禁系列重大涉黑涉恶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2018年承办的刘某东非法集资案,因成功办理该案,周建朋被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记3等功;其出庭支持公诉的易某盗窃、周某盗窃、廖某贩卖毒品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
在办案工作之余,周建朋还善于通过调研总结办案经验,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获得省、市级奖励。其中,《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务问题探究》在2014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未检征文活动中获3等奖;《众筹融资:游走在罪与非罪的边缘?》荣获长沙市宪法学研究会2017年度2等奖。
憨实:追求极致,勤勉奉献
2014年1月,周建朋因工作表现突出,被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抽调至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SKCI)涉嫌商业贿赂案公诉专案组工作。
进入专案组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周建朋先后负责该案重要犯罪事实的审查、文书制作和出庭公诉工作。由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多次在办公室加班通宵,多次见到过“长沙凌晨4点钟的太阳”。终于在与其他专案组成员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下,出色地完成了相关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
从检10年来,周建朋坚持以求极致的精神监督办案,先后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0余起,参与自行侦查案件30余起,追诉漏罪80余笔,追诉漏犯50余人,提出纠正违法60余件,发送检察建议10余件。
在查办疑难复杂的重罪案件时,周建朋还善于发挥主观能动性。针对毒品犯罪的取证难问题,先后通过给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和禁毒大队授课、制定《毒品犯罪取证规范指引》,在毒品犯罪案件取证标准上与公安机关达成一致,并形成取证程序规范,达到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双赢的效果。
憨劲:公正司法,追求极致
在办理涉众型的重大复杂案件中,周建朋特别注重化解矛盾的工作,认真细致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2018年办理的刘某东非法集资案,周建朋通过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和自行侦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东的犯罪金额由公安机关认定的4000余万元变更为8000余万元,罪名由公安机关指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变更为集资诈骗罪,最终刘某东被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该案被害人众多,且大部分是老年人,办案接访压力非常大。周建朋认真对待被害人的每次来访,通过面对面或者电话联系的方式,仔细聆听并记录他们的诉求。周建朋耐心的接访工作也得到了来访群众的高度认可,案件审结后,被害人代表专程来到开福区检察院对该案的办案人员表示认可和感谢,并赠送了“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民正义”的锦旗。
该案审结后,周建朋根据“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精神要求,对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深度调研,将本案的办理经验形成了办案样本,形成了《坚持四个狠抓,坚决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态势——以开福区检察院办理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为样本》的专题调研报告。该案的办理推动全区形成了打击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合力,开启了全区打击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新阶段,真正起到了办结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良好效果。
憨直:严守纪律,“不近人情”
“做政治上拎得清的人,业务上问不倒的人,生活上行得正的人”是周建朋的座右铭。面对糖衣炮弹的诱惑,他表现得铁面无私,“不近人情”。
在办理何某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时,刚一接手案件四面八方的说情压力就接踵而至。在情与法之间,周建朋始终保持着理性的头脑,他明白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不能拿着自己的良心和检察官的荣誉与犯罪作交易。
心怀这种信念,周建朋一次又一次地闯过了办案中的人情关、金钱关、权势关,从检以来个人从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事件。
转眼间周建朋已从检10年,也逐渐成为大家眼中的“憨憨坨”。有人说他太傻,有人说他太累,每当听到这些话,周建朋总想起那次在全院大会上交流心得的发言:“检察官是法律的‘守夜人’,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应该在办案中寻找自己的‘诗和远方’,经得起纷扰和诱惑,形成自己内心的‘秩序平衡’。”(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谢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