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记者从防城港市防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了解到,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防城区疫情防控形势,并听取上级专家意见,经综合研判,决定从3月2日12时起,将部分区域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将防城区那良镇滩散村滩散街区域(和平路-解放路-口岸大街-新大街-沿边公路-解放路横街的区域)调整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
2.将防城区那良镇滩散村除封控区以外的地区,调整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
3.将防城区区域内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地区调整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以上区域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总台记者 廖汨 刘畅)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