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绥芬河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3月2日零时起,将绥芬河市长春小区、绥芬河市阳光小区7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总台记者 魏雯雯) 【编辑:朱延静】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