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公安局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涉食药环和知识产权犯罪举报方式公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十年禁渔”、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分宜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侵犯知识产权和涉野生动植物等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为分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犯罪线索,现将举报内容及方式公布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一)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假劣农资犯罪;制售假劣食品及过期食品犯罪;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犯罪;生产、销售病死、死因不明畜禽,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对畜禽注水注药或其他有害物质,私屠滥宰,农兽药残留超标,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制品,加工、销售假牛羊肉制品等犯罪。
(二)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行动。制售假劣疫苗、口罩、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等涉疫情物资犯罪;涉及儿童、癌症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制售假劣风湿病、糖尿病、高血压等用药周期长、用量大的常用药犯罪;制售假劣美容用药品、针剂、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品、洗护用品、计生用品等犯罪;制售假冒知名品牌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犯罪;中药材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以及在中药制剂中非法添加西药成分、有毒有害物质等犯罪。
(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伪劣商品犯罪行动。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安全的制售假冒伪劣未成年人用品、儿童玩具、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以及生产销售假劣建筑材料等侵权假冒犯罪;科技领域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犯罪;非法复制发行图书、网上传播盗版文学影视作品等侵犯著作权犯罪;制售假烟、运输假私烟等犯罪。
(四)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行动。以袁河、孔目江、钤阳湖等江河湖泊为重点区域,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为重点地段;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机械加工生产、化工化学为重点行业;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犯罪。
(五)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犯罪行动。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犯罪;在驯养繁殖场所、中药材市场等重点部位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破坏自然保护地,非法占用林地等农用地犯罪;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犯罪;放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等犯罪。
(六)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动。依法严惩非法捕捞、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在禁捕区、禁渔期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的非法捕捞犯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
二、举报原则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积极提供线索。人民群众依法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和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0790-5896587(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信件邮寄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广府路分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邮编:336600。
分宜县公安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