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2月25日电 (记者 韩章云)“双减”政策之下,河南为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再发力。2月25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
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绍,《条例》共六章三十八条,设置总则、督学的管理、督导的实施、督导结果的运用、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他表示,此举目的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督导工作。
《条例》明确,教育督导包括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个方面。即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工作的督导;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开展评估监测。
同时,《条例》对于督导结果的运用,设计了反馈制度、公开制度、重大问题上报制度、复查制度、约谈制度、结果运用制度等逻辑严密的制度体系,并明确规定了各级督学的聘任条件。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宋争辉介绍,在督学方面,河南将推进全省1.3万名责任督学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的挂牌督导,启动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开展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他表示,此举是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完) 【编辑:苑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