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及时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呼和浩特市将组织重点区域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居民按照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和所在社区(村)、单位具体安排,主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情况及时报备社区(村)。
二、核酸检测期间,高龄老人、孕妇、幼儿、残障人士等存在特殊困难的要主动告知所在社区(村),由社区(村)安排“上门服务”。
三、对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居民,将禁止出入呼市,限制进入小区、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
四、对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居民,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五、居民在进行核酸检测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与他人保持距离,检测完成后,尽快离开检测点。
(总台记者 刘晓波 马雨晴 邵舒玮)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