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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今日开庭 家属申请将赔偿降至10万

2022-01-28 10:07 中国新闻网   孙静波  阅读:469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月28日电(彭宁铃)中新网从“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父亲李胜处获悉,27日下午3点,本案庭前会议于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案件将于28日上午正式开庭。

  李胜透露,庭前会议中自己提出申请,希望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金额从15万降至10万。“我们希望通过申请表明态度,要求洪峤死刑,而不是为了钱或者博眼球。”

本案将于1月28日开庭的传票。受访者供图 本案将于1月28日开庭的传票。受访者供图

  南京女大学生失踪25天,被男友与人合谋杀害

  2020年7月9日,李胜21岁的独生女儿李某月离开南京居住的小区后失联。

  据李胜说,妻子和女儿每天都要发微信,但从10日开始,无论是微信还是电话,都无法再联系上她。“我们就慌了。”

  2020年7月12日,夫妻俩赶到南京,先联系了女儿的男友洪峤,后到女儿此前就读的学校,请班主任和同学帮忙寻找。

  次日,洪峤带李胜前往苹果手机店,试图给李某月的手机定位,后不了了之。下午两人又到南京公安局栖霞分局马群派出所报案。

  7月17日晚,李胜接到南京警方通知,女儿已于失踪那日晚上到了西双版纳。

  “她妈妈知道消息后就崩溃了。”李胜透露,得知消息后,自己和3个朋友一起到云南寻找女儿,后勐海警方向他提供线索,他得知李某月于7月9号晚上9点40分左右到了位于边境的兴海检查站。

  2020年8月4日,勐海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7月18日,接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的协查通报:李某月从江苏南京到达云南勐海后去向不明。经缜密侦查,发现李某月的男友洪某(洪峤)等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3日,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某(24岁)、张某(21岁)、曹某(20岁)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体。

  通报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曹某在南京合谋,张某、曹某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李月月(化名)。来源:李胜微博 李某月。来源:李胜微博

  千里寻女的父亲和“伪装者”男友

  “洪峤一直都在欺骗我们。”李胜向中新网表示,警方查明女儿于7月9日遇害,但7月13日,洪峤还曾陪他去马群派出所报案,并声称女儿“偷走了他5万块钱”。

  据媒体报道,李某月和洪峤是在地铁认识的,李某月学的是空乘专业,但为了与洪峤维持关系,她在毕业后仍在一家服装店做兼职店员。案发后,李胜还获悉,洪峤在与李某月相处的过程中,冒充“国家安全部门人员”,并以“危害国家安全”为借口,指使张某、曹某将李某月骗至云南杀害,并拍摄视频。

  “我们之前没有怀疑过他,我们不相信一个20来岁的小孩,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胆子,有这么强的思维能力?”李胜说,自己还曾请求媒体不要打扰洪峤,谁知他“心思如此缜密”。

2021年12月,普洱茶公园山。李胜和妻子给女儿带了花和肯德基。来源:李胜微博 2021年12月,普洱茶公园山。李胜和妻子给女儿带了花和肯德基。来源:李胜微博

  在女儿所乘出租车最后抵达的、位于云南勐海县郊区的普洱茶公园,李胜曾拿着女儿照片,到附近一一询问,寻查过程中,他一度距离女儿的遇害地点只有几百米远。“那时我感觉女儿真的出事了,找不回来了。时间太长了。”

  后在打洛边境派出所,一名民警向李胜透露,洪峤或有作案嫌疑。之后,李胜又从警方处得知,洪峤曾于2020年5月去过云南,其时张某也在云南西双版纳。

  2020年7月27日,李胜怀着试探的心情打电话给洪峤,告诉他自己没找到女儿。“这时我女儿已经遇害快20天了,他还在误导我,让我到国外找,贴寻人启事。我的妻子打电话问他去过云南没有,他也否认了。”

  在李胜提供的一份与洪峤的通话录音中,洪峤声音冷静,屡次提到“偷渡”“赌博”“贩毒”等词,最后还提及一位与李某月有过矛盾的老板娘,此前或许曾到过云南,后又称其“估计已经回来了”。当李胜向他询问对方的联系方式,他还表示自己可以去问。

  2020年8月初,在云南寻找数日无果后,因家中母亲无人照料,李胜从云南回到江苏。“大概到家第2天第3天,我接到警方通知,说找到了。”

官方通报。 官方通报。

  家属申请将民事赔偿降至10

  2020年9月,勐海县委宣传部官方公众号发布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通报:该院2020年9月4日对犯罪嫌疑人洪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泽青、张晨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据媒体报道,该案原定于2021年12月17日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12月16日下午,李胜被法院告知17日的庭审延期。延期开庭系因12月13日召开的第一次庭前会议中,被告方提出非法证据排除。

  李胜告诉中新网,他于1月24日到达西双版纳后前往法院,拿到了案件将于1月28日上午开庭的书面传票。传票显示,此案案由为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这次来的只有我、孩子的妈妈和两位亲戚。”李胜说,27日下午3时,自己和妻子、代理律师一起参加了庭前会议,洪峤等4人只有辩护律师参加,并无家属到场。

  李胜还透露,自己在会议中提出了两个申请:一是申请庭审直播,二是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金额从15万降至10万。“我们希望通过这两个申请表明态度,要求洪峤死刑,而不是为了钱或者博眼球。”

  此前,李胜曾对媒体表示,自己原本不打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为了获得旁听资格,最终提了15万元赔偿。 (完)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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