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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协委员廖明宏建议:提升育龄女性生育保障水平

2022-01-23 10:07 中国新闻网   苏亦瑜  阅读:312 

  中新网福州1月22日电 (记者 闫旭)“近年来,福建省出生人口呈现下降趋势。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率并未能有效提高,关键原因在于相当比例的家庭想生不敢生。”福建省政协委员、厦门大学信息学院教授廖明宏22日在此间举行的福建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建议,提升福建省育龄女性生育保障水平,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廖明宏认为,当前福建省生育保障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生育津贴享受的天数少于产假天数,企业缴交生育保险基数太低导致生育津贴水平较低;生育保险不能由独立参保个人缴交,使得大量农村妇女和非企业就业女性无法享受生育津贴;法律法规中关于反就业歧视规定不完善,无法起到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益的作用。

  此外,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覆盖范围不够全面,医保给付比例有待提高;缺少健全的托育服务体系;现行的生育福利制度保障水平不够,政府给予多孩家庭的经济支持不足;由于社会观念等问题造成男女抚养子女的责任不对称,女性养育幼儿的压力和负担较大。

  为此,廖明宏建议,保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经济来源,解决灵活就业职业女性无法自己缴交生育保险的问题,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政策中增加禁止就业性别歧视的规定,对女性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制定更为详尽的细则,建立健全托育服务体系等。

  “增加福建省生育津贴的享受天数,使其和产假天数保持一致。”廖明宏认为,应切实提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水平,确保公、私营企业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经济待遇水平均衡。

  廖明宏还建议,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儿童以及儿童数量实行不同梯次的补贴机制,重点提高对低收入家庭和生育二孩以上家庭的补助水平。鼓励用人单位设立女职工卫生室和创办幼托机构,为女性职工提供特殊劳动保护,关爱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生理健康。(完) 【编辑:苏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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