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1月17日电 (记者 李江宁)17日,记者从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制度标准体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12月25日,青海四项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该省自然保护地制度标准体系。
自2020年7月起,由青海省国家公园科研监测评估中心联合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同济大学共同研究起草制定《青海省自然保护地建设规范》《青海省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规范》《青海省自然保护地功能区划技术规范》《青海省自然保护地监测评价技术标准》四项地方标准。
据介绍,《青海省自然保护地建设规范》是自然保护地建设的基本指南,是编制和审批青海省自然保护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和初步设计的参考依据。《青海省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规范》规定了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特许经营空间许可、行为规范、产品准入、运营资格、收费标准、基础设施、安全监管等技术要求,指导特许经营有序、有效、合法、合规开展,为公众提供优质体验服务。《青海省自然保护地功能区划技术规范》明确了自然保护地的范围区划、功能区划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明确了保护地的区划所需本底资料、区划流程、功能分区等规则,提出了与上位规划、社区发展统筹考虑的规划技术要求。《青海省自然保护地监测评价技术标准》规定了自然保护地监测的设备选型、技术方法、监测内容和考核评价的主要技术要求。
以上四项标准的制定对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有利于提高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及有效性,为青海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和管理依据。(完)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