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倾听百姓心声,替人民群众解难,搭建起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聚焦分宜高质量发展新命题,力促“五型政府”建设高效能推进,我县开展“掌上问政·党风政风”活动已两年多,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一致好评。
最近
ta们都提出了哪些问题和建议呢?
相关部门是否第一时间进行了回复?
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和小布一起往下看吧!
问
市民袁某提问:
本人今年八月份生的孩子,能否按照新发布的生育政策条例享受188天的产假?
答
县卫健委回复:
9月29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同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卫生健康委在南昌召开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9月30日“江西发布”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修改后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9月29日之前休完产假的不享受新增假期,9月30日以后休完产假的可以按新规定增加30天产假,享受女方产假延长至188天。
问
市民沈某提问:
身份证丢失,在分宜县哪里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呢?需要多久能拿到?
答
县公安局回复:
您好,分宜县户籍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分宜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丢失补领进行身份证办理后(15个工作日可以领取),办理正式身份证后,即可当场受理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当场办理后即可制作临时身份证并领取;分宜县以外的户籍居民可以至分宜县行政服务中心补办身份证,但是暂时无法办理临时身份证。
问
市民匿名提问:
楼上住户漏水到楼下住户家,是否可以要求楼上住户赔偿?请相关部门解答一下,谢谢!
答
县城管局回复:
网民反映的问题涉及民事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局认为,楼上漏水楼下侵害了相邻权的规定,楼上应当尽快将漏失问题解决好。楼上漏水如果导致了楼下因此发生了财产损失,楼下作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楼上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问
市民张某反映:
开物大道与东旭大道红绿灯处,东旭大道北有几处大坑,影响交通,并且存在安全隐患,望相关部门重视。
答
县城管局回复:
经我局市政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网民反映的问题属实。今年来,市政公司曾对开物大道与东旭大道破损道路维修过多次,因此处过往大货车较多,道路反复被碾压,加上最近连续的雨水天气,导致路面再次出现沉降坑洞。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市政公司承诺将在天气晴好时组织人员立即对坑洞进行修复,同时全面排查类似情况,及时处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问
网友反映:
公交物流园最后一排的君发物流,现在天天做到好晚,别的物流都下班了,晚上十点,就只有他一家物流还在装货,建议八点之前停工,强制执行,还周边居民一个安静。
答
县公安局回复:
您好,对于商业噪音引起的扰民行为,建议您拨打12369环保热线向县环保部门进行投诉反映。也向公安机关110拨打求助电话。谢谢您对工作的支持!
以上就是近期处理完毕的问政内容
相关部门第一时间给予回复并解答
希望越来越多的市民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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