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山东济宁汶上县发布通告,寻找天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姜某某的接触者。
据汶上县疾控中心通报,确诊病例李某某在天津市南开区万科新都会1号写字楼内从事装修工作,1月8日,李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汶上县一居民姜某某与其在同一楼层内工作且共同乘坐过电梯,姜某某被当地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1月13日,姜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均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姜某某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月3日8:00,姜某某乘坐顺风车(天津-东平,车牌号津AW3519),15:00左右到东平。后顺风车司机联系包车(同车人员均已管控),17:00左右将姜某某送到汶上家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1月4日—1月9日,居家未外出。
1月10日10:30-11:00,到郭楼镇农享城超市购物,其间全程佩戴口罩,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1月11日,居家未外出。
1月12日9:00—14:00,到汶兴大酒店二楼参加婚宴,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1月13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4:00左右转运至汶上县集中隔离点。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姜某某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汶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537-7020224
汶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7-6766017
(总台记者 李秉禅 刘悦)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