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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引起有新冠病毒传播严重危险行为 一水果店主被立案侦查

2022-01-15 10:07 中国新闻网   吉翔  阅读:354 

  中新网1月14日电 安徽黄山休宁县公安局13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警方通报称,经公安机关侦查,休宁县海阳镇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2022年1月13日,休宁县公安局对武某某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片来源:安徽黄山休宁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图片来源:安徽黄山休宁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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