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1月13日电 (记者 林春茵)中新网记者13日自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简称‘新妇纲’)围绕完善生育政策予以多项配套支持措施,已经福建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目前福建女性人口超过2010万人,0—17周岁人口约为930万,妇女儿童占全省总人口的三分之二。
当天,福建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郭宁宁介绍上周期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情况,并解读《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简称“新两纲”)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福建“新妇纲”提出促进女性人才发展、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0%左右、充分发挥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等9个方面经济领域目标。
郭宁宁指出,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促进三孩生育政策落实落地,新“两纲”围绕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加大了对女性职业发展支持,采取更为具体的措施防止对女性就业隐形歧视,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意愿。首次提出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支持创建妇女、儿童友好城市(社区),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针对当前部分女性担心生育影响职业发展的痛点问题,福建“新妇纲”从建立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支持女性创业等方面提出对策措施,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新妇纲”还提出健全农村低收入妇女和欠发达地区妇女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增强农村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郭宁宁说,福建将以实施“新两纲”为抓手,强调构建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广泛开展生育政策宣传,完善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提供支持。下一步,还要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事业长效联动机制,在高水平上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未来十年,要更加重视消除隐形就业性别歧视。”郭宁宁说。
在保障权益方面,福建省“新两纲”强调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过程中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仅在法律领域就提出了健全地方性法规体系、保障妇女儿童人格权益、严厉打击拐卖和性侵妇女儿童等20个主要目标,设置了58项策略措施。
另外,福建“新两纲”设立了14项高于国家“新两纲”的量化标准。包括,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每10万人10人左右、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对10项国家“新两纲”中没有量化要求的指标也进行了量化,比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保持在4.5个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稳定在99%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女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
郭宁宁表示,未来福建还要持续推进落实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和监管,织密妇女儿童安全保护网。“这些工作都要逐项落实到位,未来十年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体系将更加健全完善。”(完) 【编辑:陈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