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月11日电(记者韩朝阳)1月11日,河南省公安厅通报11起严重干扰疫情防控的典型案例,其中,11人被刑事立案侦查,5人受到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30日23时许,濮阳市华龙区居民赵某将署名“道上的兄弟”的一封信塞进濮阳市华龙区一羊肉汤馆店内,以“如不交付50万现金店内将出现发热者或密接者”相威胁,敲诈店主。2022年1月1日,河南省公安厅中原油田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对赵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
2021年12月31日,信阳市平桥区居民郑某鸿醉酒乘坐公交车,拒不按照信阳市疫情防控规定出示健康码,公交车司机对其劝阻未果后报警。处警民警现场处置时,郑某鸿又辱骂民警,并用拳头击打民警胸部。12月31日,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郑某鸿以涉嫌袭警罪立案侦查。
2022年1月7日,在郑州市金水区某小区核酸采样点,居民莫某根不戴口罩并在核酸采样点抽烟。工作人员上前劝说制止时,莫某根辱骂并推搡工作人员,与莫某根同行的居民温某楠用拳头击打工作人员头部,又咬伤工作人员左手。1月8日,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两人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
此外,河南警方还通报了伪造阳性证明、瞒报个人行程、强闯防疫卡点等干扰疫情防控的典型案例。
河南警方提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