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屯溪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了解到居民程某某近14天内有西安、宁波旅居史的信息,立即与程某某联系,要求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但程某某在接到通知后,采取拒绝透露个人位置信息、隐瞒行程、故意拖延时间等方式,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使得疫情防控部门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给该区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安徽黄山市屯溪公安分局给予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百姓的健康安宁。
(总台记者 江凯)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