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1月5日电 (谭伟旗)记者5日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吉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硬核”执行,兑现41名农民工工资370余万元,将“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2017年10月,刘某等41名务工人员在吉林市某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公司”)担任操作工职务。2019年7月,管道公司与刘某等41名务工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并未给付刘某等人解除合同劳动经济补偿款。
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审理裁决:管道公司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刘某等41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370余万元。自裁决书生效后,管道公司依旧没有按时履行,刘某等人向吉林高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该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依旧未履行。案件执行期间,执行法官积极利用网络查控措施,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等进行调查。
查控结果反馈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有足额的存款可供执行。为避免可供执行财产的流失,执行法官立即前往银行,依法扣划其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并及时发放案款。至此,该批案件全部执行完毕,41名农民工如愿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法院表示,守护好农民工的“血汗”,解开农民工“薪愁”,关系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年关将至,该院将不断压实审判执行职责,真正将“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兜住基本民生底线,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