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村(居)“两委”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切实压实村级监察联络员工作职责,南昌县冈上镇纪委出台实施细则,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最末端延伸。
村级监察联络员主要对干部作风、依法履职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对村集体资金、工程项目、“三资”管理等进行监督;同时,对所驻村(居)全体党员每半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廉政教育,联络员按要求列席村“两委”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及镇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开展日常监督,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对收集到的廉情信息向镇纪委监察办报告。
镇纪委负责人表示,为保证这支队伍更好地发挥作用,明确要求驻村纪检监察联络员不干预驻在村正常自治事务,每月至少走访党员群众10户,每周至少驻村工作2天等工作要求,切实发挥村级监察联络员的“前哨”作用。(吴博冲 陶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