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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1 11:38 人民网-江西频道    阅读:233 

人民网南昌12月30日电(记者 秦海峰)2021年以来,江西省法院主动服务,做好前伸下沉,全面丰富解纷与服务“菜单库”。重点从“融入基层治理”“促进行业纠纷化解”“健全服务体系”三方面发力,健全完善江西特色解纷与服务格局。截至目前已诉前调解纠纷23.06万余件,诉前调解占比52.95%,平均化解时限6.54天。为充分发挥典型机制创新的示范引领效应,30日,江西省高院选出18个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分别是整合撬动社会力量类6个,完善诉调对接保障类6个,服务重点行业治理类6个。

【整合撬动社会力量类】

案例1:袁州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化解商铺定购案

【基本案情】冯某2021年3月交纳2万元定购某公司商铺与公寓。约定开盘时间过后,某公司既未开工建设,也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冯某于12月16日前往袁州法院经开区法庭咨询怎么打官司,并反映与他类似的购房者有近80户。经开区法庭通过调解平台将该纠纷委派给渥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该调解委员会接受委派案件后,积极联系其他购房者,力求一揽子解决,在法院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促成28件纠纷的同日化解并予以司法确认,案涉人数40人,金额近百万。冯某拿到司法确认书后现场感叹“以前经常听人说,到法院打官司没有一年半载不会有结果,今天一天就解决了,法院现在的速度真是太快了,而且还不要钱,矛盾纠纷要都能这么解决该多好。”

案例2:浔阳“法院 工会”解决劳动关系认定案

【调解情况】何某等10人起诉某水电厂,要求确认双方在1995年10月至1995年11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主要原因是人社部门已认定原告们的工龄,但对是否能由某水电厂补缴社保存有争议。故向法院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希望凭借法律文书向人社部门申请社保补缴。浔阳法院积极与某水电厂沟通,了解单位历史沿革等情况,并将案件委派九江市总工会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案例3:安源“法官 特邀调解员”修复邻里情案

【调解情况】易某与胡某等人为同单元上下楼邻居。因单元下水道反水导致易某房屋及家具浸透受损。经物业公司、业委会、保安人员紧急疏通排查发现,造成反水的堵塞物有口罩布、抹布、纸尿裤、卫生纸等。易某认为此次下水管道堵塞系楼上住户乱丢杂物、使用不当造成,故诉请胡某等人共同赔偿损失1万元。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涉及上下楼邻居,对簿公堂有伤和气,遂与特邀调解员一道多次组织当事人调解,最终达成每户各向易某支付1300元的协议。

案例4:吉水法院公证提存处理赔偿款分割案

【调解情况】 刘某长子2021年2月因交通事故去世,相关赔偿款已由儿媳领取,赔偿款中包含刘某赡养费16224元。因刘某要求给付未果诉至法院。吉水法院将此纠纷移交吉水县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协商,双方以刘某名义公证提存赡养费16224元至吉水县公证处公证提存账户,每月月底转账200元至刘某银行账户,用于生活开支,直至付完。

案例5: 分宜法院借心理疏导力量化解探望案

【调解情况】肖某与欧某2017年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母亲欧某抚养,后考虑肖某所在地教育资源更好,双方同意肖某把女儿接走。2020年3月,欧某把女儿接回分宜,临行前告诉肖某同年5月送回。到期后肖某没有等来孩子,却等来了杭州公安的立案调查,欧某以“猥亵儿童罪”向杭州公安、检察院、妇联举报了肖某。后经侦查,杭州公安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销案件。2020年12月,肖某在杭州提起变更抚养权纠纷之诉,同时在分宜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经诉前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后,肖某因行使探望权受阻再次起诉。分宜法院邀请江西卫视《金牌调解》栏目的调解员宗月英及心理老师与法院工作人员一起调解,通过心理沙盘游戏等方式进行专业辅导,双方就肖某每月探望达成协议,同时心理老师每月义务为小女孩提供一次心理辅导。

案例6:广信法院警法联合妥善处理饮酒过量死亡案

【调解情况】李某在公司宴请饭局中饮酒过量,因呕吐物窒息死亡。20余名家属赶至公司工地阻工闹事,要求按工亡标准赔偿520万元。该案派出所接警后交由“警法矛调中心”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最终达成公司赔偿死者家属78万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死者家属坦言,“能这么快就解决了纠纷,节省了我们的维权成本,这更是对我们的宽慰。”

【完善诉调对接保障类】

案例7:遂川法院诉前鉴定助力道交纠纷化解案

【调解情况】 张某被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撞倒,因重型颅脑损伤先后支出医疗费15万余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李某负事故全责,只赔付了8万余元。张某诉至遂川法院。该院积极引导张某完成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护理人数等诉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估算赔偿标准。双方在此基础上达成诉前调解协议,李某当场支付赔偿款13.88万元。

案例8:珠山法院诉前鉴定推动医疗纠纷化解案

【调解情况】 郑某因左前臂向外翻转在某医院接受矫正手术。因手术效果与院方发生争议后诉至法院。珠山法院组织双方对医方过错与郑某的功能障碍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即原因力大小进行诉前鉴定。鉴定结论显示,郑某伤残十级,医方过错与郑某左肘关节活动功能障碍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双方均对结论无异议,并在此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案例9:鹰潭中院二审诉前调解实现多元解纷全覆盖案

【调解情况】 某职业培训学校与七名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因经济补偿、拖欠工资等发生争议。经仲裁后诉至月湖区法院,月湖法院一审判决后某职业培训学校不服,向鹰潭中院提起上诉。鹰潭中院在上诉材料流转期间组织当事人调解。在速裁团队主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案例10:临川法院落实跨区域行政争议多元调处案

【调解情况】 陈某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伤入院治疗,自行支付医疗费3.19万元。2021年2月9日被认定为工伤。因肇事者逃逸,无法确定第三人,陈某向某社会保障中心请求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遭拒,提起行政诉讼。临川法院启动跨区域行政争议多元调处机制,组织双方在一周内达成和解协议,由某社会保障中心支付医疗费3.19万元及后期医疗费。 

案例11:赣州经开法院“面对面”疏导解决家事纠纷案

【调解情况】 李某配偶已故,育有大儿子陈大某(2001年已故)、二儿子陈某、小儿子陈小某。2001年陈某与陈小某协定两人轮流赡养李某,每期半年。2017年拆迁引发家庭内部争端后,陈某未再按约赡养李某。李某诉至法院。经开法院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卢伟。经多次上门实地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案例12:东乡法院调裁一体促相邻纠纷情法理融合案

【调解情况】艾某兄弟房屋相邻,因多年前的分家协议及后续房屋翻新等原因影响,两兄弟为房屋院前一处7.5㎡地块发生多次冲突,村委会调解无果后诉至法院。东乡法院联合村干部赴现场实地勘察测量,现场调解无果后在村委会就地巡回审理此案,并邀请村干部及周边群众参与庭审,与兄弟二人详细讲解当前农村新建房屋的政策规定,讲述“六尺巷”典故。在各方联合努力下,兄弟二人现场签订调解协议。

【服务重点领域治理类】

案例13:共青城法院打造解纷矩阵优化营商环境案

【调解情况】某公司因发生内部股权转让纠纷,部分股东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致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欠付工人工资30余万元,引发28名工人集体信访。法院主动联合信访、司法、劳动监察等多个部门开展联动联调,促成股东重新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工人达成劳动报酬支付协议,并对上述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协议签订次日,企业即恢复正常生产经营,28名工人也拿到欠付工资款30余万元。

案例14:九江经开法院拓展家事纠纷化解格局案

【调解情况】 江某与吴某2010年登记结婚,2014 年生育吴小某。吴某及其父母全款购买房屋和车位赠与吴小某。2021年吴某与吴小某经亲子鉴定,被排除亲子关系,之后吴某起诉离婚,同时与父母一起请求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房产和车位赠与。经开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组织各方调解,达成解除婚姻关系,撤销赠予等协议。调解后,吴某及其父母仍表示吴小某虽不是亲生的,但仍欢迎其“常回家看看”。

案例15:月湖法院依托专业调解促金融纠纷系统解决案

【调解情况】周某因购买商铺,于2014年向某银行按揭贷款200万元。马某系其配偶,共同以所购商铺设定抵押,某公司对贷款提供担保。后因周某连续拖欠按揭款,某银行已从某公司扣划保证金104.72万元。期间周某与马某离婚,某银行多次催收未果后诉至法院。本案虽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实际还包含离婚后财产纠纷及担保追偿权纠纷。月湖法院金融纠纷专门调解团队组织各方调解,最终马某同意放弃房屋产权,某银行同步放弃对马某的诉请,某公司若代周某清偿贷款,可直接根据调解协议申请追偿,从而实现了一纠纷三案件的统筹解决。

案例16:南丰法院高效化解不误农时助力社会稳定案

【调解情况】 2021年正月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因债务问题跳楼身亡。自3月2日起,南丰法院陆续收到119件诉某公司及赵某继承人、监事毛某的诉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76件,买卖合同纠纷案43件,涉案标的3219.3568万元。因案涉人数较多,案涉物资为农药化肥,有保质期且恰逢农时。南丰法院迅速组织各方落实诉前调解,并于4月29日达成调解协议。

案例17: 南昌县法院快速化解涉民营企业案

【调解情况】某汽车公司与65个分销售商合作多年,2021年12月23日因款项支付问题诉至法院。南昌县法院委派南昌县社会矛盾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南昌县(小蓝经开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12月25日各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完成司法确认。某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我们公司作为总经销商,分销售商遍布全国,打起官司来往往费时费力。现在法院有了这样的多方联合化解机制,即便利又快捷,我们公司再也不用为接下来的纠纷犯愁了。”

案例18:铁路运输法院拓展解纷应用促行政和解案

【调解情况】 2013年,南昌市某镇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被依法征收,村委会负责具体实施安置工作。胡某系该村村民,在与村委会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未及时得到安置,长期信访8年多。2021年胡某诉至南昌铁路运输法院,该院从实质化解争议角度出发,快速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和纠纷发生背景,组织开展诉前化解工作。多次召开由法院、司法局、胡某及村委会多元联动的沟通协调会,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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