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会议,部署开展2021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实地考评和督察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此次督察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会同省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委依法治市办组成7个考评督察组,分赴11个设区市开展全面依法治省实地考评,并赴南昌、鹰潭、新余、吉安等4个设区市开展实地督察。
各考评督察组将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实地查访、暗访调查、召开座谈会、基层访谈等方式,重点聚焦各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等情况真督实评。以督察促落实,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走深走实,压紧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抓法治建设的责任,推进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据了解,全面依法治省考评结果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内容。省委依法治省办将对各考评督察组在督察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于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通过反馈意见的方式督促被督察地方进行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敷衍整改的,将严肃问责追责。(记者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