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辅助器具是残疾人融入社会,改善出行、提高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最直接的有效方式之一,推行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货币化补贴是我县残疾人辅具适配一项重大变革。为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此项工作,12月30日,县残联召开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实施货币化补贴新闻发布会。县残联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廖思平发布了分宜县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货币化补贴,同时就残疾人辅具适配提供便捷化服务、补贴申请和审批流程、申请不同种类辅具有关规定等问题答记者问。
出台《分宜县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办法》后,我县采用报刊、网络、微信群、印发宣传册等宣传手段广泛向社会宣传,组织助残志愿者深入乡镇、村(居)委残疾人家庭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全面推动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同时不断吸纳新的残疾人专业辅具适配机构入驻,为残疾人辅具适配牵线搭桥,实现了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由实物单一输送,向货币化、市场化、需求个性化提档升级转变。今年来,县残联组织多家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分宜开展集中服务,分别为假肢安装、听障患者适配助听器提供集中上门服务,极大方便了残疾人,深受残疾人及亲属的好评。截止到12月份,在全市范围内,有辅具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通过网上购买、实体店选购等形式,共发放轮椅、坐便椅、助听器等辅助器具143件,其中助听器54台。假肢安装26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30.75余万元。
下一步,县残联将继续推进辅具补贴政策的落实,为更多的残疾人提供精准、便捷的康复服务。
答记者问
一、请问《补贴办法》为残疾人辅具适配提供了便捷化服务,残疾人如何申请辅具补贴?
答:1.申请材料:
(1).残疾人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在居住证发放地申请的,提供当地居住证。
(2).残疾人证原件或者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书应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评残机构开具诊断证明的规范表述、格式、印章等要求。
(3).委托他人申请补贴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证件。
2.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申请和审批流程
残疾人(或代办人)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填写《分宜县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申请表》交街道(乡镇)残联初审,报县残联审核同意后,残疾人自主选择购买辅助器具,并按补贴标准享受相应的补贴。对一些需经专业筛查检测方可适配的辅助器具,县残联可由残疾人辅具定点(协议)服务机构评估后再予审核,可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方式为残疾人提供适配服务。
二、请问《补贴办法》是否对残疾人申请不同种类辅具有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于有不同种类辅具需求的,多重残疾人申请享受补贴的辅助器具种类不得超过3种,其他类别残疾人不得超过2种。同种类辅具申请数量除以下情形外,不得超过1件:
1.0-6岁听力残疾儿童经评估应双耳适配助听器的,可一次性申请左右耳各1台助听器,按2件计;
2.两肢残缺的残疾人经评估应适配相应辅具的,可一次性申请2具假肢,按2件计;
3.装配矫形器的残疾人经评估应适配的,可一次性申请左右2具矫形器,按2件计。
使用期限内不能重复申请同一种类辅助器具。
三、请问《补贴办法》对残疾人购买辅具提供货币化补贴,补贴辅具的种类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1.补贴辅具的种类有这几类:肢体、视力、听力、精神和智力类。
2.各种类型的残疾人有不同的辅具,补贴的标准使用年限也不一样:比如肢体类,有假肢(大腿9000元,小腿6000元,上臂8000元、前臂4000元,矫形鞋矫形器1200元)、轮椅、腋拐、座便椅等,轮椅又分为普通轮椅(600元)、活扶手轮椅(800元)、高靠背轮椅(1000元)、电动轮椅(500元)等功能性轮椅;听力类辅具有助听器(成人2000元,只享受单耳,0-6岁儿童可享受双耳,3000元1台)、人工耳蜗(6万,只针对0-6岁儿童);视力类辅具有盲杖(100元)、助视器(电子式600元,眼睛式300元)、读屏软件(300元)以及家务辅助类器具(盲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300元);精神智力类随身定位器(300元)其他价格和使用年限在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按照补贴目录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