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沈东方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提出要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以来,累计改造农村户厕4000多万户,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8%以上,预计今年超过70%。”在相关情况发布会上,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以一组数据展现了三年来农村改厕的成果。
厕所虽小,关系民生,体现文明。农村厕所革命深入推进、卫生厕所不断推广普及,在改善农村环境和卫生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过程中,思想认识不到位、推动方式简单化、技术创新跟不上、发动农民不充分等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地方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现象。
只管整改不问验收,求快不求好、求结果不求效果,是农村改厕中最为普遍的问题。
“这户厕所连马桶都没安装,怎么通过验收的?”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在门楼村检查农村改厕项目时发现,村民刘某家中未按标准安装马桶,同行的另一个检查组也发现多户村民存在类似问题。监督检查组现场联系住建局负责人,得到的答复却是,经第三方验收,上述农户农村改厕结果均为“合格”。
如此明显的问题,居然验收“合格”?经查,该区住建局对第三方中介机构工作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验收要求“松了松”,验收程序“减了减”。
同样的问题也发生在江苏省滨海县。2020年11月,滨海县纪委监委在对相关举报线索开展调查时发现,八滩镇政府时任分管副镇长张某和东兴村党支部书记沈某某在未验收的情况下,根据中标公司提供的村农户受益登记表和项目村受益汇总表,向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提供了980座厕所改造验收报告。但事实上,东兴村实际改厕428座,数量还不及上报的一半。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沈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此,滨海县纪委监委对全县17个镇(区、街道)农村改厕工程全面“回头看”,修订完善4项制度机制,立案查处11人。
缺乏调查研究,违背因地制宜原则是另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
改厕是力气活,更是技术活。一些偏远山区缺水,没有条件建立下水管网;一些寒冷地区缺乏适当的保温措施,到了冬天容易结冰;一些土质松散的地区,地下粪便收集设施可能会塌陷、沉降。
“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是推行改厕的普遍原则。但有些地方对当地实际情况调查不深、研究不够、底数不清,技术上照搬照抄其他地方做法,甚至没有经过试验示范就大范围推开,导致出现“建而不用”的情况。如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辽中区在进行农村改厕时,没有充分考虑冬季严寒的地域特点,选取的室外双瓮式改厕模式不科学,对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把关不严,导致新改厕所大量弃用。
更有甚者,在推进改厕中借机敛财,把工程当成自留地,谁给的好处多就包给谁,明目张胆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贿。
2017年至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农村改厨改厕项目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民办具体负责实施。时任惠民办主任的黎东升在收受老乡零某贿赂后推荐零某兄弟的施工队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工作,县住建局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采用邀标方式与零某兄弟挂靠的公司签订了改厨改厕项目施工协议。黎东升从中获得31000元好处费。2020年6月29日,黎东升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为了防止民心工程成为“伤心”工程,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惠农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纪委监委利用大数据监督平台,完成对全市发放的1.9万笔改厨改厕资金的比对分析,对疑似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累计发现申报审核、竣工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线索79件,立案18件18人。江苏省建湖县纪委监委通过实地查看、随机入户等形式,对农村改厕情况开展逐镇(街道)、逐村、逐户、逐厕全方位排查,严肃查纠农村改厕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截至目前,共立案136件,诫勉谈话13人,提醒谈话13人。常熟市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专项监督,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管理的办法》等制度,督促基层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新模式。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