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三级法院共办结各类执行案件28.7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60.27亿元;执行工作“3+1”核心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33项执行质效考核指标中21项指标排名全国前十。这是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12月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执结涉金融债权案件40261件
“我们不断探索创新执行方式,推动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涉金融机构债权案件,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省高院执行局局长邹中华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法院通过挂牌督办、专项督办、执行协调,共执结涉金融债权案件40261件,执行到位金额26.16亿元。
为帮助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纾困,省高院与省侨联、省非公企业维权中心等建立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共执结小微企业纠纷执行案件6896件,到位金额3.64亿元;组建执行团队为正邦集团、中恒集团等民营企业集中执行到位4亿余元。
此外,江西还在全国率先建立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现已适用案例1600余件,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破解“钉子案”“骨头案”
及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为让胜诉群众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了一系列执行专项行动。
年初,“猎狐2021”打击规避执行集中行动雷霆展开,坚决打击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逃债”行为。共搜查1441次、拘传8117人次、拘留1414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45件271人,执结案件1.63万件,执行到位12.03亿元。
10月,“惠民暖心”系列集中行动全面推开,紧盯涉民生、涉金融、涉党政机关等五类重点案件,执结目标案件3.5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5.62亿元,一批久执不结的“钉子案”“骨头案”得以破解。
年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在全省三级法院同步开展,103家中基层法院共向1884名当事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5.64亿元,清理发放无法定事由超30天未发案款1.41亿元,涉及案件数1422件,超期未发执行案款实现动态清零。
亮剑“执行顽疾”
破解执行领域不公不廉不正
全省法院紧盯执行领域不公不廉不正、执行工作中温差落差偏差等顽瘴痼疾,勇于“揭盖子”“亮家丑”,通过集中专项整治,着力改变执行作风、提高执行效率。
聚焦“虚假终本”“带财终本”等案件质量问题,组织开展终本案件专项评查,全省法院自查12167件终本案件,交叉评查1401件,并对排查出的问题案件逐案整改。
聚焦“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以及“超标的、超时限、超范围查封”等问题,采取既查案又查人的“一案双查”,共查纠消极执行30件,整治超标的查封57件。
聚焦“案款发放不及时、清理不到位”问题,全面彻底清理执行案款,将所有案款纳入“一案一账号”系统归集管理,确保符合发放条件的执行案款在入账后30日内及时发放到位。
同时,建立涉执信访案件“一网督办、一案双查、一案一议”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重点涉执信访交叉评查专项活动,集中攻坚化解长期未解决的疑难复杂涉执信访案件165件。
着力建章立制
把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
“制度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邹中华在发布会上表示,全省法院在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治理行动的同时,紧紧抓住制度创新这个根本,着力在完善执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上下功夫,把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
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省高院从强化执行权监督制约、规范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件办理等方面建章立制,先后制订印发《关于完善执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实施意见》等10余项执行工作制度,出台防范超标的查封、规范终本案件办理、规范执行参与分配以及规范执行和解工作等4个规范性文件,确保每一个执行行为都有章可循、规范实施。
与此同时,深入推进执行流程集约化模式改革,彻底改变传统的“一人包案到底”“团队包案到底”办案模式,建成全节点可监控、全流程可追溯、全过程强监管的执行体系,打造高效规范的执行环境。(记者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