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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双减”措施:学生发展“个性化” 学校不得“掐尖招生”

2021-12-20 10:03 中国新闻网   房家梁  阅读:248 

  中新网西宁12月19日电 (李隽)19日,记者从青海省教育厅获悉,该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着力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提升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若干措施》提出,到2021年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有效减轻、义务教育学校和有需求的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全覆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全覆盖;2022年校内减负成效持续巩固,作业设计质量和校内课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更加有效;2023年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取得显著成效。

图为青海海北小学生做眼保健操。 李隽 摄 图为青海海北小学生做眼保健操。 李隽 摄

  据悉,青海将按照“一校一策”制定学生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将作业管理纳入教学常规管理,将作业布置纳入教师考核评价。教师针对学生实际,实施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校内课后服务两小时首先要督促和指导学生完成书面作业,不得利用校内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菜单式选课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校内课后服务经费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筹措,主要用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探索实行承担校内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制”,给予教师更多关心保障和支持。

  《若干措施》提出,青海省将组织教研员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开展教学指导,帮助提升教学质量,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差距,促进均衡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严禁下达升学指标。进一步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并向薄弱初中倾斜;学校不得跨招生范围分配指标,防止“掐尖招生”。

  全省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限定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和结束时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完)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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