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河池12月9日电 (记者 林浩)12月9日,广西河池市东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韦代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韦代成利用其担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兼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承揽工程项目、办理企业工商登记、采矿许可证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64万元。
图为韦代成在法庭上受审 河池市中院供图目前,韦代成及其家属已退还全部赃款。
公诉机关认为,韦代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代成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举证、质证,并充分进行了法庭辩论。被告人韦代成进行最后陈述。
图为东兰县有关单位负责人旁听庭审 河池市中院供图当天,东兰县纪委监委、东兰县委政法委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60余人到庭旁听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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