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去南昌市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没找任何关系,排号到最后一名。本以为当天办不成了,不料工作人员热情地引导着笔者跑了三个窗口,即使下班了也坚持延时服务“不打烊”,让笔者免了来回跑的劳烦,这种“办事不求人”的政务环境值得点赞。
所谓“办事不求人”,是指只要办事主体的诉求合法,依法定程序办理,不用找关系、走后门就能办成事。
现实中,检验老百姓对改革有没有获得感,衡量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认可程度高不高,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办事要不要“求人”。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爽心暖心”营商环境品牌,争当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聚焦的就是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力求打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我们之所以大力提倡“办事不求人”,是因为“办事要求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客观存在。比如,原本按规章制度可以办妥的事情,却总是要找人说情、通融才能办成,否则就一直拖着不办;明明原则上不能办的事情,“关系到位”“打点到位”就能办;规定中应该走程序的事,走后门就能把程序给省了;等等。这种不良风气一旦成为潜规则,“看病要求人”“上学要求人”“办证要求人”等问题就会屡见不鲜,不但增加群众的办事成本,更容易滋生贪污腐败,侵蚀党的执政基础。
产生“办事要求人”现象的原因大致有三种:其一,受落后的人情文化影响,一些人把找熟人、托关系、走后门视作办事的必要条件,否则心里就不踏实,结果形成了“越不按规则办事,就越得靠人情;越是靠人情,就越不把规则当回事”的恶性循环。其二,制度不完善与权力运行不规范,导致一些干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吃回扣、拿好处,搞权力寻租,把满足群众正当的办事诉求变成了私人恩赐。其三,法治观念淡薄,有的人对“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规矩不甚了了,要么为官不为,要么胡作非为,助长了“求人办事”“违法办事”的歪风邪气。
实现“办事不求人”,是回应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需要。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说到底是要用制度管住权力,坚决以法治意识、契约精神打破权力崇拜、人情文化,确保公权力在为民造福的正确轨道上运行。比如,群众来政府办事,该找哪个部门、该走什么程序、多长时间期限内办结,都应该由规章制度、权力清单规定得清清楚楚,不给徇私情、走后门留下空间。政府工作人员不能刁难群众,不能“吃拿卡要”,否则群众就可以投诉,相关人员就会被问责。当公权力被套上制度的“辔头”,就不会“信马由缰”了。实现“办事不求人”,还是塑造一个地方软实力的需要。对市场主体来说,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空气一样重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就是要从整体上明确权力的运行轨迹,在微观上划定部门的权责边界,防止随意性、压缩模糊性、杜绝逐利性,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江西营商环境品质不断提档升级。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付出长期的、耐心细致的努力。事实上,这既是法治建设的过程,也是反腐倡廉的过程;既是行政改革的过程,也是转变观念的过程。我们只有让这几个过程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办事群众之所需、市场主体之所盼”形成重要的改革导向,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才能让“办事不求人”真正成为江西的一张亮丽名片。(范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