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11月19日电 (记者 孙睿)记者19日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控制疫情防控和社会运行成本,降低群众负担,青海省将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指导价格调整为40元/项,采用10人混检和5人混检方式的统一调整为10元/人。
据了解,该价格项目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免费提供纸质报告。属于“应检尽检”的,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且检测机构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应用多人混检,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落实单人单检。
同时,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标准,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开展混合检测(含个人混采检测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人群筛查)时,据实按混检收取费用,严禁以混检套收单检费用。
此外,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政策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因疫情防控需要,核酸检测人群范围及费用结算,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
青海省医保局表示,新的指导价格自2021年11月20日起正式执行。(完)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