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消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组评估,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人员和物资进出姐告边境贸易区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可进入姐告的人员范围及流程
1、户籍在姐告的居民,含姐告恒茂居民小组、兴瑞居民小组等居民;
2、其他在姐告持有不动产的中国籍居民;
3、在姐告租赁房屋居住或经营的中国籍居民。
以上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办理:居住在市内的,先向现居住地网格员提交进入姐告申请和居家隔离承诺书,在现居住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第1、4、7天核酸检测,第7天双采双检),第8天凭居家隔离承诺书、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有效凭证(身份证、户口簿或不动产权证)进入姐告。居住在市外低风险区的,凭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有效凭证(身份证、户口簿或不动产权证)进入姐告。
二、暂不得进入姐告的人员
1、外籍人员;
2、符合疫苗接种条件但未接种的人员。
三、非必要不离区
1、因公、因病、因丧三种情形,需离开姐告前往主城区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姐告前线指挥部审批同意后可离开姐告;
2、非因公、因病、因丧三种情形,需离开姐告前往主城区的,经姐告前线指挥部批准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第1、4、7天开展核酸检测,第7天双采双检),隔离期满后可离开姐告,隔离费用自理。
四、保供及抗疫应急物资车辆统一按照现行换驾方式运输入区,离区时进行全面消杀;
五、私家车进出姐告前,按防疫有关规定开展消杀;
六、过境贸易货物进出姐告,按防疫有关规定开展消杀,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七、本通告自11月16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公布。
(总台央视记者 张斌 王溪) 【编辑:张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