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11月12日电 (记者 林浩)11月12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健受贿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指控,2014年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李健利用担任广西监狱管理局政委、党委书记、局长、广西华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人事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37.623437万元,其中既遂1345.591837万元,未遂692.0316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为李健在庭审现场 广西高院供图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健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
被告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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