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分宜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定位,按照“坚定信心、补齐短板、团结奋斗、五个一流”的工作思路,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不断发展进步,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全市优秀人民法庭
分宜县人民法院钤山人民法庭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宜县人民法院钤山人民法庭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大力推进诉源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自2012年挂牌成立以来,共办理案件2000余件,至今无一例信访案件,多次荣获“新余市优秀人民法庭”称号,涌现出“新余市三八红旗手”等先进典型。
一、部门联动,绘就多元共治“同心圆”。秉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理念,由党委牵头,构建法庭、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村级调解委员会组成的调解网络,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发挥乡贤优势,邀请本地8名乡贤担当人民陪审员和诉讼调解员,共同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65件。利用“宗阿姨调解帮帮团”,邀请社会调解员、心理咨询师,“三方会诊”化解家事疑难案件35件。
二、梯次调解,亮出纠纷化解“杀手锏”。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则调”的办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到诉前、诉中、诉后各环节,力促“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调撤率始终保持在72%以上。运用全员梯次调解方法,即书记员先行调解、法官助理辅助调解、法官主导调解、院庭长指导调解的方法,充分发挥好团队成员的调解作用。总结“调解十法”等工作方法,并且因案施策,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甚至将调解对象有梯次地扩展到当事人的父母、朋友、单位领导等能够促成案件调解的相关人,提高调解成功率。
三、严字当头,守护公平正义“生命线”。建立案件研判机制,严格把控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落实裁判文书印前审核制度,法律文书一律先在庭内自检,再交由审管办评查,切实做到“问题不错过,纠错不放过”,共自检裁判文书1500余份,无一份文书“带病”流出。利用辖区内分宜县苏维埃政府旧址、中共分宜中心县委旧址等本土红色资源,开展红色教育活动10次,推进队伍革命化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四、全程释法,画上服判息诉“休止符”。将释法答疑贯穿诉讼活动全过程,诉前注重风险告知,让当事人对诉讼结果有合理预期;庭审注重法律释明,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辩论,打消当事人疑虑;判后注重情绪疏导,对256件案件进行判后回访,传递了司法温情,提高了司法认同。注重以案释法,通过巡回审理、现场办案等形式,将庭审活动变成法治课堂,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共开展巡回审理124场,现场办案367次,发放宣传手册1260份。
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分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 刘敏
刘敏,男,1988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5年进入分宜县法院工作,先后在执行局、钤山法庭、审管办工作,现任分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曾多次获得个人嘉奖、全县优秀政法干警、县委、县政府三等功、市法院系统三等功、全市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可靠,始终将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工作生活的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作为办案准则,多年来一直坚守在执行办案一线,为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赢得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坚守办案主责,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工作中,该同志坚持树立执行工作是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理念,坚守办案主责,以执行完毕为导向,创新执行方式,克服各种困难,年均办理执行案件500件以上,其中2023年,共办理执行新收案件591件,结案率99.7%,实际执结率71.4%,执行到位金额8000余万元,较好地兑现了广大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能动司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该同志在办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执行、能动司法。既考虑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被执行人的财产能妥善处置着想。积极创新财产询价评估方式,全面准确调查财产价值,努力为竞买人搭建完善的竞买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财产处置成交率和溢价率,让被执行人理解法院的强制执行手段,顺利完成了拍卖成交的数十起不动产的妥善交付,其办案效果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执行工作是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最有效的途径和手段,是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所在。该同志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出发,带领全局干警不惧困难,踏实敬业,努力以案件的执行完毕为最终导向。近年来,分宜县法院执行工作的各项质效位居全省前列,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全市法院调解能手
分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杨桥人民法庭庭长 张文华
张文华,男,1984年5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分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杨桥人民法庭庭长。该同志自2007年考入分宜县人民法院以来,主要在执行局和法庭工作。为维护司法的权威,该同志在执行岗位上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血,雷厉风行,在突出民事执行的强制性同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因案施策,尽最大努力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能手、全市法院办案标兵(2013年至2017年期间连续五年)、全县优秀政法干警、全省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2023年,该同志转任杨桥法庭庭长后,能自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积极能动司法,前移司法服务关口,推动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高效回应辖区党委、政府和群众司法需求。该同志在办理案件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追求矛盾的实质性化解。2023年,共办结167件民商事案件,其中调解、撤诉122件,调撤率达73.05%,较好地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获评全市法院“调解能手”。
来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