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袁清莲,女,66岁,钤东街道泗水路社区开发区小区居民。她时刻保持着高尚的情操,用自己的善举践行着“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次她去菜地锄草,发现地里有个钱包,她没有随意翻动里面的私人物品及钱财,而是立刻上报网格员。面对失主的感谢,她只是说:“不要紧,应该的,找回来就好。”“创文创卫”期间,袁清莲还是社区治理积极分子,面对开发区这样复杂的开放式小区,她义务打扫房前屋后,清理水沟、下水道等;面对难以清理的顽固污渍,她总是想尽办法也要清理干净,面对一些人的质疑,她依旧坚持自己,用实际行动散发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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